初始 – 发展商
购屋者须知
在您决定买一间屋子前,您需要确认发展商:
- 拥有合法的发展准证;和
- 合法的销售及宣传准证
您可透过官方网站www.kpkt.gov.my 或房屋发展商准证部门热线03-8891 5000 认证。
购房者的经济能力
在您支付任何款项前,请确认:
- 您的贷款已经被批准或确定您将获得该贷款额数(部分或全额)
- 如果您的银行贷款不获批准,您是否已预备好支付差额?
* 银行系统乃是使用 客户信用报告信息系统 (CCRIS). 您目前所有贷款将成为新贷款申请的考量条件。
* 一旦银行开始向发展商支付渐进式付款额数,您将需要开始偿还该额数的月利率。
发展企画地点
请确认:
您可向当地政府的相关部门查询
土地使用权
- 永久业权
- 租赁 - 请检查改租约到期的时间
- 土著保留地
* 您可向该州的土地局查询
宣传单上的资料
请确保该宣传单上印有以下资料:
- 发展商的准证及其生效时期;
- 宣传与销售准证及其生效时期。
- 相关名称与地址:
- 拥有准证的房屋发展商;
- 被认证的代理(如有);
- 授权书拥有者(如有);和
- 该企划的管理公司(如有)。
- 土地使用权:
- 永久业权;
- 租赁 - 请检查改租约到期的时间;和
- 产权负担 - 该土地是否有被抵押给银行做融资用途。
- 该产业的描述:
- 该企划的名称,如有。
- 企划的完工日期
- 每一种房屋的售价
- 每一种房屋的单位数量,和
- 批准该建筑企划的地方当局名称及准证的参考号码。
签署买卖合约(SPA)前的提醒
购屋者必须:
- 确保该合约是符合 1989 年房屋发展(控制与准证)法之标准的 G 议程(土地及建筑物)和 H 议程(划分建筑物类)。
- 在签约前请仔细阅读及明白该合约的内容。
- 要求一位律师为您解释SPA合约上的条款。
- 在完整的SPA合约上签署。若该合约被分开,切勿签署。
签署买卖合约时的提醒
请留意:
- 买卖合约是由发展商米免费供应的。
- 第一次付款的数额是该房产价值总额的10% 。确保付款收据的日期与合约的日期相同。
- 购屋者可以指定自己的律师。
购屋者对空置产业拥有权(VP)的条件与权利
- 当 VP 送到时确认该产业是没被限制的空置产业。
- 如果该地/产业仍然处于被抵押状态,发展商应在将VP交于买家前全然支付该抵押的余额。
- 须符合的条件:
- 在 CCC的情况下:
由建筑师认证:
- 建筑物已完工
- 水供及电供已经可以使用
* 一旦主要发行人(PSP)发行CCC,VP将被送到买家手上。
- 在 CFO的 情况下
发展商必须申请:
- (透过呈交 E 表格*CFO获得CFO)
- 地方当局已收到并认证 E 表格的声明。
* E 表格需由发展商建筑师向地方政府呈交以获得CFO
- 购屋者只能再CFO/CCC发放后开始使用该产业。装修工作须在获得 CFO/CCC 及地方政府批准装修计划后才开始。
- 记录该房产的任何缺陷及将该纪录呈给发展商,让发展商修补该缺陷。请保留一份复制记录。
- 若VP被延迟,购屋者有权按违约条款索偿。
买卖合约
买卖合约(SPA)是一份按着上头条款与条件,表示卖方同意卖出及买方同意买入该房地产的交易同意书。
如果您向发展商购买他们所发展的有地住宅产业(如:独立式别墅或双层排楼),发展商必须采用1989 年房屋发展(控制与准证)法之标准的 G 议程同意书。
如果您向发展商购买他们所发展的划分建筑物类的单位(如组屋、共管公寓、公寓、有地阶层屋、联排别墅),发展商必须采用1989 年房屋发展(控制与准证)法之标准的 H 议程同意书。
发展尚不能随意删除该标准同意书的买家保护条例。所有发展商对该同意书另加上的条款都视为无效。
议程 G 及 H 都不适用于商业用房地产。
- 按 这里看 议程 G (有地房产)
- 按 这里下载 议程 H(分层建筑)
购屋者仲裁庭
购屋者仲裁庭成立于2002年,成为购屋者为所购的房屋相关问题索偿管道。仲裁庭成为购屋者最低花费索偿管道。
更多关于购屋者仲裁庭的资讯, 请按链接。
《我的家园》方案
《我的家园》方案是由尊敬的首相,拿督斯里纳吉布阿都拉萨于2013年财政预算报告宣布的。这个方案是政府鼓励私营发展上建造更多价格实惠的房屋。每一个价格实惠的房屋被剪好后将得到《我的家园》方案提供 RM30,000 的奖励,让发展商与购屋者同受惠。
为了达到这个目的,马来西亚政府已于2014 年分配 RM 30 亿来建造一万单位的实惠房屋。
按此看 更多 关于《我的家园》方案。
马房屋计划
1马房屋计划集团是建立于2012年1马房屋计划法令之下,目的是为城市地带的中产家庭计划、发展、建造及维持房屋的高水平与生活方式概念。
为符合不同的家庭需要, 多种类及各样尺寸的房屋被设计及建造在各个综合社区内,它们的价格介于RM10万至RM 40万。1马房屋计划是特别发展城市具策略性区域的特别拨款,公开给所有符合资格的马里西亚公民。
申请资格:
- 须是马来西亚公民
- 单身或已婚,21岁以上
- 个人或联合收入(夫妻)介于RM 2,500 至RM 7,500 之间;和不能拥有超过一间房产(申请者配偶)。
请按此获得 更多有关1马房屋计划的资讯。